深化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宿州市按照中央、省部署要求,聚焦“四抓”,稳步推进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效落地。目前,市县两级均已完成执法队伍组建和挂牌运行,执法人员全面转隶到位,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运转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成。
一、力抓机构组建,优化职能配置。精准把握改革重点,科学合理配置执法队伍职能。一是明确承载所有执法职能的机构。将原先分散在同一领域不同部门或者同一部门不同机构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全部纳入新组建的综合执法队伍,集中统一行使。二是市区两级实行一级执法。压缩执法队伍数量和执法层级,实现一个领域只保留一支执法队伍,市区两级实行一级执法。
二、力抓工作协同,厘清权责边界。切实解决改革难点,明确界定行政执法权责边界。一是建立同级部门间的协同机制。重新制定五大领域权责清单,重点细化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厘清五大领域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各自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强工作有机衔接。二是理顺市县两级职责分工。明确市县两级执法分工,市级除承担市本级和市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外,负责依法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查处跨区域案件和重大复杂案件;县级负责辖区内一般违法案件查处,实现了“一个队伍管执法、一个层级管执法”的格局。
三、力抓执法效能,下沉执法力量。切实加强执法装备,同步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一是加强执法信息化保障。把移动执法信息化建设,作为加强执法力量保障的重要任务,将我市综合执法由传统执法方式打造成系统完备的执法体系,提升执法效能。二是优化机构编制配备。在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机构人员力量配比上,通过统筹调剂的方式,给予一线执法的基层执法力量适当倾斜,做到执法力量与承载任务相适应。
四、力抓政策保障,打通改革堵点。改革过程中,编制、机构、保障、队伍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宿州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配套政策,全力保障改革有效落地。一是消除改革顾虑,形成改革共识。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讲政策、谈改革,全面掌握队伍思想动态,消除思想顾虑包袱,引导队伍筑牢大局意识,确保改革有序推进,最终实现综合执法改革机构“事合人合心合力合”。二是因地制宜出台措施,保障改革落地。宿州市市本级综合执法队伍均为副处级建制,各县(区)综合执法大队均为副科级建制,财政全额保障,妥善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先后出台相关综合执法队伍考评、基层执法队伍管理、绩效考核等相关政策,激发新时代勇于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宿州市司法局)